Online Media Buying 網路廣告代理投放 全通媒體集團 All Access Advertising Solutions 不要想著每一種網路行銷手法都使用,這樣反而會導致不必要的預算浪費,找到最能夠產生有效接觸潛在顧客的管道之後,集中經營管道並持續追蹤成效才是更為正確的。 「KOL網紅行銷(Influncer Marketing)」是透過具有一定粉絲量的網路紅人、部落客或是透過網路上有影響能力的人物,在自己的社群平台或其他場合來宣傳或推薦產品和服務。 把人氣轉化為買氣,也就是把粉絲變消費者並行銷量,又可稱為「網紅經濟」。 Internet是一個全新的廣告媒體,速度最快效果很理想,是中小企業擴充裝大的很好途徑,對於廣泛開展國際業務的公司更是如此。 現代人在社群媒體上停留的時間越來越長,廠商為這些社群媒體上的廣告受眾投放廣告,就變得非常重要,目前社群廣告投放主要是FB廣告(臉書廣告)和IG廣告(Instagram 廣告)。 Facebook目前已經能利用使用者的興趣、喜好、瀏覽軌跡去選擇想投放的廣告受眾。 FB廣告的種類非常的多,有貼文廣告、影片廣告、限時動態廣告等,可以依照不同目的進行廣告投放。 而在台灣 Facebook 的平台使用人數仍舊高達 90.8% ,是全台使用率第二高的社群媒體,不過在用戶間互動情況低落的情況下,要如何透過爆紅貼文創造話題,讓使用者願意與粉專互動(例如:轉發、留言、按讚),提高觸及率? 順應數位化發展,看板也開始數位化,當你開車時,你不能否認一個又一個引人注目的電子看板,依然還是相當吸睛,捷運站或是電梯也有需多小型廣告播放,也都是新穎的參考方式,根據你的受眾,可以設計一些有趣的事情或互動,來增加營收。 針對這個部分的需求,我們提供包括網路媒體規劃、廣告代理採購、廣告素材製作、廣告走期執行、即時成效回報、廣告物修正建議到結案報告統整。 原生廣告是將廣告融入網站本身的內容中,以不突兀的方式來呈現,降低消費者警戒感,也因為廣告與網頁內容相關性較高,消費者感興趣的機會高,相對的互動與停留比率都比較高。 展示型廣告通常會使用圖像、文字、logo等形式的內容,因為使用大面積的圖像,所以非常容易吸引消費者目光,很適合品牌或者是優惠活動的溝通。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2013 年底、2015 年初與今(2017)年初三度修訂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」,以期讓相關從業人員與一般社會大眾能對此種行為應遵守之規範,有更清楚之認識。 故可得廠商在網路廣告支出與定價間兩相權衡時,應端視主要因素為何,特別是在品牌間差異度至關重要時,即便廠商已在網路廣告上進行可觀之投資,仍不宜試圖佐以高價即利用吸脂定價策略,反而宜採取低價策略藉此擴充消費族群以提升獲利。 找到最能接觸潛在客戶的管道之後,確認你的網路行銷目標,因為不同的行銷目標必須配合不同的行銷內容。 如果一開始不確定開分配多少預算在行銷上,不妨參考其他企業的基準。 值得注意的是,並不是任何在網路上有名氣的KOL都適用「網紅行銷」,企業必須找出在該領域(例如親子教育、飲料調製、烘焙教學等)適合合作的對象,挑選真正能影響目標市場的「影響人物Influencer」,再與之合作推廣產品。 因此Gremlin Works 提供全方位網路行銷服務,完善規劃數位網路行銷策略,擴散品牌影響力。 我們除了提供全方位的網路行銷、網站應用設計與架設服務,也能針對您的個別需求及預算,一同規劃、溝通執行的目標,建議適合的計畫內容及執行方向。 seo